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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班管理规定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19-12-19 10:22  ‖  查看次  ‖  

    为了加强 国培计划-青海省农牧区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班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培训班的特点和学校管理要求,经我院和省教育厅师范处共同协商,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参加置换脱产研修的学员,在培训期间要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及青海师范大学有关管理规定,遵守培训纪律,积极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学员要自觉实现从工作到学习、从在职人员到学员身份的转变,珍惜培训研修机会,刻苦学习,认真参加研修培训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与培训教师互动交流,保证研修任务的圆满完成。

    3.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事假须经当地州地(县)教育局口头同意或书面同意,病假需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一天以下事病假须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由成教学院继续教育部老师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由成教学院院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师范处审批。

    4.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翘课。如果培训期间,旷课累计达到2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达到8次者,取消培训资格并劝返原地区,学院将以书面形式给学员所在地州(县)教育局如实反映取消资格的原因,并报教育厅师范处,由各地教育局做出相应的处理。

    5.学员在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公寓管理规定,按时作息,晚11时之前务必归宿,不允许私自在外租房住宿,实施24小时的全面管理,严禁公寓内外酗酒,发现一次酗酒闹事或不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管理者,取消培训资格。

    6.学员在培训期间要爱护公物,特别是教室、公寓内的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注意及时关灯、关好门窗、关好电源。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自觉维护校园及教室、寝室内的公共卫生,不乱扔乱丢果皮杂物,保持整洁的室内外卫生。

    7.学员在培训期间要尊敬教师,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必须要有听课笔记,要按时、按质完成布置的作业,不断进行学习反思,主动接受培训考核。听课笔记和参与课堂讨论是评定成绩的依据之一。

    8.学员在上课期间一律关闭手机,不能随便进出教室接听电话,学习区域内不许打闹、喧哗,教室、机房等公共场所不准吸烟。

    9.学员在各优质中小学实践期间,每天按时到指定学校参加实践学习,遵守实践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教务处和指导教师的任务安排,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每天的实践活动结束后要按时返校住宿。实践阶段即“影子研修”期间的成绩由实践学校、指导教师、培训单位三方面综合评定,成绩作为培训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之一。

    10.培训结束前每位学员须提交一份培训心得、一份教学设计、一篇典型课例研究报告,将作为研修成效的考核依据之一。


                         青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继续教育部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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