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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教师培训班授课教师管理规定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19-12-19 10:24  ‖  查看次  ‖  

    为了加强 国培计划-青海省农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和短期集中培训班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培训班的特点和学校管理要求,经我院和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共同协商,制定以下授课教师管理规定。

    1.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表里如一,举止端庄、言语文明,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

    2.精心准备,高质量地上好每节课,着力提高培训教学水平,保证研修培训质量。讲授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示教要规范准确,指导应耐心细致。

    3.认真组织教学,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创新,注重启发式教学和课堂上师生之间的交流,并注重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以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热情,细心解答学员的疑难问题,确保教学质量。

    4.关心和爱护学员,做学员的良师益友。要教育学员爱护各种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以确保安全。对学员的违纪行为要敢于提出批评,要敢于制止。

    5.上课期间不得接打手机,不在教学场地吸烟,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会客。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切实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6.未经部办公室许可,不得私自更改和调整授课时间。不得私自调课,如有特殊情况,须报经部办公室同意。

    7.协助班主任做好学员考勤登记。对没有到课,课后要求补签的学员,坚决予以拒绝,不徇私情。

    8.要正确对待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考核培训者培训成效的主要依据。


    青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继续教育部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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