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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授教育任课教师职责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4-10-19 00:00  ‖  查看次  ‖  
      

    “加强函授教师队伍的建设是办好函授教育的关键。函授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一部分,应由热爱函授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兼职教师组成。”“函授教学原则上由讲师以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来承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的总则和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职责,以便全体函授任课教师遵守和执行:

    一、函授教学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教师在接受面授教学任务后,应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和函授特点认真备课,并按教学日程编写讲授提纲(或教学进度表),严格按面授日程表排定的时间上课。每次面授结束后,授课教师应进行教学总结,必要时须形成书面材料,交函授处备存,或在《函授通讯》上发表,供其他教师借鉴。

    二、同专业同层次平行班级的同课目教师,面授前必须加强沟通,进行教学研究,做到四个统一:统一教材、统一重点难点,统一作业内容和数量,统一教学进度。若要为学员提供复习提纲,各平行班也应该统一,不应各行其是。无论哪一门课程,一律不允许进行考前辅导。

    三、任课教师应保持与班主任和班干部的紧密联系,配合班主任检查每天的出勤情况,每日教学结束时应在该班《教室日志》上签字,以便证实当天的出勤情况。面授过程中,根据教学需要,可适当进行讨论,课堂练习等活动,但这类活动占用的时间不宜过多。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要求,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课时,但绝不允许减少课时。按函授处时间表上课,不允许提前下课或提前结束面授。每日教学以课时计,任课教师在面授期间若有紧急事情或患病,必须及时自行联系替代的教师,并报函授处同意,不能随便找人临时代课。

    四、任课教师必须完成每学期系列性的教学工作:、面授教学;、布置和批改书面作业(除计算机基础课和理化实验、幼教音乐舞蹈等课外);、命题(单班由该班任课教师命题,平行班级由该课头的负责教师一人命题);_______阅卷和评定成绩。作业于下一学期开始后收交批改,未按时交作业者,作业成绩一律按分计,补交无效;结业考试题(份量相当,难易程度相同的两套)于每年月底、11月底前交到函授部负责教务工作的同志手中。要注意保密性。阅卷工作于每年的三月份、九月份进行,面授期间一律不安排阅卷。成绩评定:抽考课目(见附页)的作业照常布置和批阅,不占总评成绩的比例;总评成绩即以考试成绩为准。一般课目,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80%,作业成绩占20%。(学员有缺勤现象者,函授部要按规定从每门成绩中扣除缺勤分)。

    五、结业考试命题既要体现该课程的特点,又要考虑成人考试的特点;既要注意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考查,又要注意考察学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题目要小,得分点要多,覆盖面要广,分析理解和综合应用题,要紧扣重点。其大体比例是: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占40%,一般分析应用题占40%,综合分析应用题占20%。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易、中、难题目之比,一般为,力求使函授生的考试成绩显正态分布。题头要标明年级、专业和课程名称,试题要求按试卷格式打印出来,并附上标准答案。

    六、一般情况下,各班试卷由该班任课教师评阅,每题都要写出得分(不能给负分)。评阅试卷要严格掌握标准,使函授生成绩有显著差距,59分者可提为及格,58分以下者一律不提分。试卷中发现答案有完全雷同现象者,阅卷教师有权酌情扣分。试卷上注有“作弊”二字者一律打分。平行班级的及格率或不及格率应基本均衡,差距不宜过大。任课教师不必追求百分之百的及格率,有少数不及格者属正常现象。任课教师从函授处领取试卷时同时领取记分册。考试成绩和作业成绩要登记齐全,避免有遗漏。试卷不能丢失。送交试卷作业本时同时送交记分册。记分册上要标明课目、批改时间,并签名。

    七、在有些课程缺少正规教材的情况下,任课教师应自备讲义,让学员做好笔记,必要时由函授处统一翻印讲义发给学员。本科层次中“专题”一类的课程及分上、中、下或上、下部分的课程,任课教师需与同教研室的同志们沟通,明确不同的教学内容,分工协作。

    八、任课教师根据教材的变换情况和新的教学信息,对函授教学应积极思考和研究,或撰写教学指导论文,向《函授通讯》投稿;或提出建议,供函授处更科学地订购教材,改进教学计划和制度。对函授处各方面的教学管理工作,欢迎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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