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精神以及《青海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报到注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将予以注销学籍或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下列学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其中:2007级23人、2017级1人、2018级59人、2011级8人、2014级3人。
我院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历届生按“退学”注销学籍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本次公示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联系青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学籍办公室,未提出异议者视为无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9034。
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期未注册学生名单》
青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