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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25-09-25 16:06  ‖  查看次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青海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工作细则》《青海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申请报名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论文撰写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

    二、论文撰写类别

    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

    三、论文答辩申请报名时间

    (一)初稿:上半年3月1日至3月15日、下半年9月1日至9月15日现场提交论文。

    指导教师评阅时间:上半年3月20日至4月20日,下半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二)二稿:指导教师评阅时间:上半年3月21日至4月30日,下半年1021日至10月30日。

    四、论文答辩申请报名程序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学生申请参加论文答辩报名时需按学校通知要求,每年上半年(3月1日至15日)和下半年(9月1日至15日)按时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毕业申请参加论文答辩报名时,需提交论文初稿与查重报告、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合格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登记联系电话。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与论文指导教师建群以便沟通。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毕业申请论文答辩报名登记后,论文指导教师将联系学生,请及时接听指导教师电话,按指导教师意见认真及时修改论文,按时参加论文答辩。

    有关要求

    (一)论文初稿提交前须自行查重,毕业论文查重统一使用中国知网个人查重平台,网址为https://cx.cnki.net,其他平台查重无效。毕业论文查重率高于35%(含35%)者,不能进入毕业论文指导环节,毕业论文初稿查重率低于35%者,由学校分配论文指导教师,对论文进行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学生主动与指导教师对接,根据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并按时间节点提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进行第二次指导。

    (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质量严格把控,学生本人对论文内容负责,初稿一律只做修改,不予评分;二稿在修改基础上定稿后查重率低于30%,并进行评分。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进入答辩环节。

    (四)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论文成绩认定办法》执行。

    六、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格式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写作规范(见附件1)进行排版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封面见附件2。除英语专业外,其余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撰写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

    2.青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封面

     

     

    青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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